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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诺煤检仪器】煤样分析时什么情况下需重新标定量热仪热容量?

发布时间: 2023-04-12 浏览次数: 660

使用量热仪进行煤炭发热量测量之间,首先需要检测量热仪设备是否标准,就是使用量热仪进行热容量的标定测量。只有确定了量热仪的准确性,才可以精确地测量出煤炭的发热量。

【什么是量热仪热容量】

量热仪的热容量是指该仪器的量热系统温度每升高1℃时所需要吸收的热量,以J/K(或J/℃)表示。标定量热仪一般是用苯甲酸来标定。

热容量是发热量测定的基础。ZDHW-9000高精度微机全自动制冷量热仪在整个量热系统中,除了水接收热量外,氧弹、内筒、温度计和搅拌器等都需要吸热,而且各自的吸热情况不一样,各种因素比较复杂,不可能依靠简单的数学计算获得,只能采用已知热值的基准物如苯甲酸来实际标定出量热系统温度每升高1℃所要吸收的热量,也就是标定出量热仪的热容量。

【华诺煤检仪器温馨提醒】通常情况下量热仪热容量标定的有效期是3个月,但是因为仪器使用存储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有时候甚至仅一天就需要重新标定。

量热仪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应立即重新标定:

1、正常使用中的量热仪经过较大幅度的搬动;

2、更换量热仪氧弹的较大部件:如氧弹盖、连接环等;

3、更换量热仪温度计;

4、测定发热量时,内筒实际水温与热容量标定时的平均内筒水温相差5℃以上;

5、量热仪经过大修,并换水以后;

6、如果量热仪的使用环境长时间没有发生重大改变,每年也要根据使用地的季节变化,分为春、夏、秋、冬季,各标定一次。

总之,在日常煤质化验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热容量的标定工作,以便能够提高量热仪发热量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本文由鹤壁华诺煤检仪器整理编辑,仅供广大煤质化验工作者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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