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热稳定性
煤的热稳定性是指块煤在高温气化或燃烧过程中对热的稳定程度,也就是块煤在高温下保持原来粒度的能力。热稳定性好的块煤在气化过程中不会破碎或破碎很少,热稳定性差的煤在气化过程中会迅速破碎成小块或爆裂成煤粉,从而会阻塞炉内气流的正常运行而降低气化效率,重那么会造成停炉。GB/T1573-2001规定了煤的热稳定性测定方法,适用于褐煤、无烟煤和不黏结性烟煤。
GB/T 1573-2001煤的热稳定性测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的热稳定性所用的煤样、仪器设备、测定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本标准适用于褐煤、无烟煤以及不粘结性烟煤。
2引用范围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4-1996 煤样的制备方法(eqv ISO 1988:1975)
GB/T483-1998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3方法提要
量取6-13mm粒度的煤样,在(850±15)℃的马弗炉中隔绝空气加热30min,称量,筛分,以粒度大于6mm的残焦质量占各级残焦质量之和的百分数作为热稳定性指标TS+6;以3-6mm和小于3mm的残焦质量分别占各级残焦质量之和的百分数作为热稳定性辅助指标TS3-6、TS-3。
4仪器、设备
4.1马弗炉:恒温区不小于100mm×230mm。带有恒温调节装置并能保持在(850±15)℃。附有热电偶和高温计。炉后壁留有挥发分排出孔和热电偶插入孔。
4.2振筛机:往复式,振幅(40±2)mm;频率(240±20)min。
4.3圆孔筛:与振筛机相匹配的方形筛。孔径为6mm和3mm并配筛盖和筛底盘。
4.4 工业天平:最大称量1kg,感量为0.01g。
4.5带盖坩埚:容量为100cm³瓷坩埚或刚玉坩埚。
4.6坩埚架:用耐温900℃以上的金属材料制成。根据马弗炉恒温区的大小,坩埚架可以制成能放置5个或10个坩埚。
5测定步骤
5.1 按GB474的规定制备6-13mm粒度的空气干燥煤样约1.5 kg,仔细筛去小于6mm的粉煤,然后混合均匀,分成两份。
5.2 用坩埚(4.5)从两份煤样中各取500cm³煤样,称量(称准到0.01g)并使两份质量一致(±1g).将每份煤样分别装入5个坩埚,盖好坩埚盖并将坩埚放入坩埚架(4.6)上。
5.3 迅速将装有坩埚的架子送入已升温到900℃的马弗炉(4.1)恒温区内,关好炉门.将炉温调到(850±15)℃,使煤样在此温度下加热 30min。煤样刚送入马弗炉时.炉温可能下降,此时要求在8min内炉温恢复到(850±15)℃,否则测定作废。
5.4 从马弗炉中取出坩埚,冷却到室温,称量每份残焦的总质量(称准到0.01g)。
5.5 将孔径6mm和3mm的筛子和筛底盘(4-3)叠放在振筛机(4.2)上,然后把称量后的一份残焦倒入6mm筛子内,盖好筛盖并将其固定。
5.6 开动振筛机,筛分10min,
5.7 分别称量筛分后粒度大于6mm,3-6mm及粒度小于3mm的各级残焦的质量(称准到0.01g)。
5.8 将各级残焦的质量相加与筛分前的总残焦质量相比,二者之差不应超过±1g,否则测定作废。
6结果计算
6.1 煤的热稳定性指标和辅助指标按(1)~式(3)计算:
6.2 计算两次重复测定各级残焦指标的平均值。
6.3 将各级残焦指标的平均值按GB/T483规定的数据修约规则修约到小数后一位,作为最后结果报出。
7精密度
各项指标的两次重复测定的差值都不得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