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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油类产品取样方法华诺煤炭化验设备

发布时间: 2019-07-17 浏览次数: 1353

焦化油类产品取样方法
1  执行国标代号:GB/T1999——2008
2  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焦化油类产品取样的使用工具、试样的采取、检验试样的处理和保管、槽车和铁通水层高度的测定。
本方法第5章适用于高温炼焦回收所得到的粗苯及经过洗涤、分馏所制得的苯类产品;回收所得到的稀氨水及经加工制得的浓氨水;回收所得到的轻粗吡啶及经分瘤制得的吡啶类产品;高温煤焦油加工所得到的粗酚及经分馏所制得的酚类产品等焦化轻油类产品的试样采取。本标准第7章适用于高温炼焦时从煤气中冷凝所得的煤焦油和分馏煤焦油所得的木材防腐油、炭黑用原料油、洗油、蒽油、燃料油等焦化粘油类产品的试样采取。
3  术语和定义
3.1  全层样:在容器内从上至下采取液体整个深度获得的试样。
3.2  间隔样:在容器内的液体中按一定高度间隔采取的试样。
3.3  时间比例样:在整批液体输送期间,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从输送管线中取出的相等数量组成的试样。
4  取样工具
4.1  小容器取样管:由玻璃管或内壁光滑的金属管制成。
4.2  带重砣采样管:薄壁采样管,直径25mm~30mm,内壁光滑,底部重砣可用绳引至管的上口。其材质应不与所取产品起化学反应。
4.3  采样瓶
4.4  全层取样器
4.5  定点取样器
4.6  手摇取样机
4.7  管线取样装置
4.8  盛样容器:容积大于2000ml,应有合适的塞子或盖。
5  轻油类产品试样的采取
5.1  槽车中采样方法,以每个槽车为一批进行采样。
5.1.1  采样管采取试样:
5.1.1.1  于槽车中采取试样时,用铜或铝制的薄壁采样管(4.2)采样。
5.1.1.2  采样时应注意产品的均匀性,当产品装满槽车后,应迅速在每个槽车中用采样管从产品的整个深度采样。
5.1.1.3  采样时先将重砣提起,使采样管垂直液面,缓缓地将采样管浸至槽车底部,关闭重砣,然后将采样管提起,待管壁外附着液体流下后,再将所采取的试样倒入洁净、干燥、可密闭的容器内,其总量不少于2000ml。
5.1.2  采样瓶采取试样
用采样瓶(4.3)采样,先用绳子系好瓶和瓶盖,在槽车中按上、中、下三点分别采样,上层在整个液体深度1/4处取一次,中层在1/2处连续取二次,下层在3/4处取一次。采取时将预先盖好盖的采样瓶放入槽车内到达规定位置时,启盖,待油装满瓶(液面不冒气泡时),把瓶提出倒入另一洁净、干燥的瓶中,每次约500ml,四次共约2000ml。
5.1.3  在泵出口管处采取试样
    需方自备槽车时,在泵出口管处附设的采样口采样:开泵,从油开始流出后2min采第一次试样,装半车时连续采样两次,停泵前2min采第四次样,每次采相等试样,其总量不少于2000ml。试样倒入洁净、干燥、可密闭的容器内。
5.2  小型容器中采样方法,同一贮罐产品以每次装运量为一批。
5.2.1  用小容器采样管(4.1)采取试样
5.2.1.1  当用铁桶装运每批产品时,采样工具可用玻璃管。
5.2.1.2  采取试样的数量不低于每批产品装桶数的10%,但不得少于3桶。每桶按等量采取,其总量不少于2000ml。
5.2.1.3  采样时,先打开桶盖,将采样管垂直于液面,缓缓地浸至桶底,待采样管内液面和桶内液面一致时,用拇指按紧管的顶部,将采样管取出,待管外壁附着液体流下后,将试样倒入洁净、干燥、可密闭的容器内。
5.2.2  需方自备铁桶,允许在流油管口采样。从油开始流出2min时采第一次样,装桶达到1/2时连续采两次,装完时再采一次样。每次采相等试样,将各次试样倒入洁净、干燥、可密闭的瓶内,其总量不少于2000ml。
6  槽车和铁桶水层高度的测定
将牙膏涂于测水杆端部(杆的直径为25mm),将杆插入至槽车或铁桶的底部(槽车,须将杆插在底部中间),并保持垂直位置2min~3min后取出,测定管端牙膏被水溶解掉的高度,即为水层高度。
7  粘油类产品试样的采取
7.1  装车(或)送油泵出口管线处取样
7.1.1  以每车为一个取样单位,在装槽车(需方自备槽车)时,在泵出口管线处取样。
7.1.2  取样前,应放出一些要取样油品,把取样管路冲洗干净。
7.1.3  用500ml容器,从油品开始流出后2min取第一次试样,装半车时连续取样两次,停泵前2min取第4次样。
7.1.4  将每次取的等量试样,倒入洁净、干燥的盛样容器内,总量不少于2000ml。
7.2  小容器中取样
7.2.1  当用铁桶装运产品时,取样工具用取样管(4.1)。
7.2.2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采取试样,采取试样的桶数不少于每批产品装桶数的10%,但不得少于3桶。
7.2.3  取样时,先打开桶盖,将清洁、干燥的取样管垂直插入油品中,缓缓地浸至桶底(插入的速度应使管的内、外液面大致相同)。而后,用拇指按住管的上口迅速将取样管提出,用棉纱擦去表面油品,将管内油品移入洁净、干燥的盛样容器内,其总量不得少于2000ml。
7.2.4  需方自备容器装产品时,应按本方法7.1执行。
7.3  槽车中取样
7.3.1  在槽车中用全层取样器(4.4)或带重砣取样管(4.2)取样,在取样时应注意产品的均匀性。
7.3.2 用全层取样器(4.4)取样
取样时,先将取样器与手摇取样机(4.6)或防静电取样绳联接好,使取样器垂直油品液面,缓慢匀速地将取样器浸至槽车底部(浸入速度应保证所取全层样量约为取样器容积的85%),迅速将取样器提起,用棉纱擦去表面油品,将采取的试样移入洁净、干燥的盛样容器内,其总量不得少于2000ml。
7.3.3  用带重砣取样管(4.2)取样
取样时,先将重砣提起,使取样管垂直液面,缓缓地将取样管浸至槽车底部,关闭重砣,然后将取样管提起,用棉纱擦去表面油品,再将采取的试样倒入洁净、干燥的盛样容器内,其总量不得少于2000ml。
7.3.4  需方验收槽车中油品产生质量异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将车内油品加热并搅拌均匀后进行取样。
7.4  立式贮罐取样
7.4.1  采取间隔样
当油品存放时间较长有不均匀现象时,可用筒状取样器(4.5.1)或带软木塞的取样器(4.5.2)采取间隔样。取样前,首先计算出罐内贮油(或输出油品)的高度,在确定的高度内采取间隔样,所取试样应包括确定高度的顶层样和底层样,并等量混合成代表性试样,其总量不少于2000ml。
7.4.1.1  用筒状取样器(4.5.1)取样
先将取样器与手摇取样机或防静电取样绳联接好,放入罐内,当取样器接触液面时,从手摇取样机尺带上读记空距,并由贮罐的总高度计算出需要取样油层的高度。当取样器降至所需油层时,在10cm~15cm范围内,上下提拉5次,收回取样器,用棉纱擦去表面油品,将采取的试样移入洁净、干燥的盛样容器内。
7.4.2  当罐内油品均匀时,也可采取上、中、下样或全层样。
    从罐内液体的表面开始1/6、1/2和5/6处取样,并将所取油品等量混
合成代表性试样。
7.4.2.1  用筒状取样器(4.5.1)取样,按本方法7.4.1.2进行。
7.4.2.2  用软木塞(4.5.2)的取样器取样,按本方法7.4.1.3进行。
7.4.2.3  从贮罐内取全层样,按本方法7.3.2进行。
7.5  按时间比例取样
当油品批量较大时,由供需双方协商,也可在泵口管线处采取时间比例样,并等量混合成代表性试样,其总量不少于2000ml。
8  轻油和粘油检验试样的处理和保管
8.1  试样处理
将采取的代表性试样混匀,分别倒入两个洁净、干燥、可密封的容器内,每个容器试样不得少于1000mL。一个交化验室检验,一个作为留存备样。
9  取样注意事项
9.1  焦化油类产品属易燃、易爆物质取样时要防止取样工具和容器产生静电和火花。
9.2  取样操作人员取样时应站于上风处,并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具。
9.3  泵出口管线取样装置的设置应合理,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
9.4  贮罐取样时,其罐内的压力应为常压或接近常压。
9.5  罐内油品取样时应具有足够的流动性。
9.6  取样结束后应将取样器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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