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分的测定步骤及注意事项因测定对象(如煤炭、固体物质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挥发分测定步骤
1.样品准备:
取适量的煤炭样品,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使用符合国标GB212规定的坩埚,挥发分坩埚质量应在(15-20)g之间,坩埚与盖必须配合严密,无裂纹。
2.仪器准备:
使用箱型高温炉或马弗炉作为加热设备,确保炉子密封性良好,有足够的恒温区。
预热高温炉至900±10℃,并稳定炉温。
3.称量:
将装有煤样的坩埚放入高温炉前,先称量其质量(包括煤样和坩埚)。
4.加热测定:
将装有煤样的坩埚迅速放入高温炉的恒温区内,关闭烟囱,隔绝空气加热。
装有煤样的坩埚放入高温炉后,炉温应在3min之内恢复到900±10℃。
总加热时间(包括温度恢复时间)要严格控制为7min。
5.冷却与称量:
加热结束后,取出坩埚,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冷却后,再次称量坩埚及残留物的质量。
6.计算挥发分含量:
根据称量结果,计算挥发分的百分含量。计算公式一般为:
挥发分含量(%)=[(加热前质量-加热后质量)/加热前煤样质量]×100%。
二、挥发分测定注意事项
1.仪器与设备:
使用符合国标规定的坩埚,并定期检查其密封性和质量。
确保高温炉密封性良好,有足够的恒温区,并定期对热电偶和毫伏计进行校正。
2.操作过程:
加热过程中要隔绝空气,避免煤样与氧气反应。
严格控制加热时间和温度,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取出坩埚后应迅速冷却,避免焦渣吸水影响结果。
3.称量:
称量前要确保仪器清洁无污染,称量过程中要准确记录数据。
测定过程中要戴手套操作,避免手部污染样品。
4.环境控制:
测试环境应保持温度、湿度相对稳定,避免外部因素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5.重复性测定:
为了检查温度和操作的准确性,挥发分的重复性测定应分两次进行。
6.其他注意事项:
设备及操作台要保持清洁,避免杂质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测定过程中要随时观察温度,确保炉温在规定的范围内波动。
综上所述,挥发分的测定步骤包括样品准备、仪器准备、称量、加热测定、冷却与称量以及计算挥发分含量等环节。
请注意,不同样品的挥发分测定方法和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具体挥发分测定之前,请务必参考相关标准方法或专业机构的指导,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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